4-13-39 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发挥学校校务委员会(董事会、理事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7-12-27   浏览次数:109


为构建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学校早在2009年就制定《关于推进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构建院系两级管理模式。2015年开始,学校加快了院系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先后成立了英语语言文化学院、欧洲语言文化学院,商学院和创意设计学院等四个二级学院。积极探索二级学院管理模式,缩小管理半径,实施扁平化管理,逐步放开二级学院的人财物管理权限。通过院系两级管理职权的调整,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相关配套改革的实施与评价机制的建立等措施,确立院系 “主体性”结构的地位,实现事权与财权的有机结合,从而推动学校管理重心的下移,以促进院系两级管理模式的全面实施与学校管理目标的实现。





学校决策机构形式、成员及其职务、成员构成

关于成立商学院和干部聘任的决定

关于成立创意设计学院和干部聘任的决定

关于调整推进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关于成立戈梅利学院和干部聘任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