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外院[2017]28号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关于成立商学院和干部聘任的决定
各学院、系部、处(中心)图书馆:
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董事会批准,决定在原商务系的基础上成立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商学院。
聘请刘丽同志担任商学院院长;
聘请于丽艳同志担任商学院副院长,分管学院教学工作;
聘请贝佳毅同志担任商学院副院长,分管学院行政、学生工作。
原商务系班子成员的职务同时免除。
以上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聘请人员任期自2017年6月-2019年8月,任期两年。
附: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商学院公章印模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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