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43-2 落实法人财产权和教师年金制等制度,规范资金资产管理。实施并签订集体合同,保障师生权益。提高教学质量,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20-07-09   浏览次数:527


 从2008开始,学校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为全体在职交金人员缴纳年金。年金由基础年金、岗位年金和职称年金三部分组成,在民办教育的退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为从业人员提供了额外的保障。2015年度,根据沪教委民[2015]14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本市民办学校年金制度的通知》之规定“根据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有关专题会议精神,鼓励民办高校对目前离退休时间不足10年的专职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进行年金加速积累”,学校对年金方案进行了及时的补充和调整(见沪工外院[2015]65号文),进一步提高退休的保障水平。2019年5月,对年金方案进行修订(沪工外院〔2019〕31号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职工年金交费方案)。

实施并签订集体合同,保障教师权益,着力建设师资队伍, 制定《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教师们教学科研提供资金支持;为规范政府扶持资金的使用,学院成立管理机构,制定《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市级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力争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贯彻落实和不断完善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修订了《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与发放办法》,确保国家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和安全使用。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集体合同)


学校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实行阳光招生政策,招生工作和学费标准接受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高度重视贯彻教育部第41号令,实将其作为彰显学生主体地位、服务学生终身发展、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的制订、修订和备案工作,修订了《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加强考生报考资格、投档资格和录取资格审查。学校坚持把41号令及相关制度的宣传教育放在秋季开学初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上,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安排了学籍学历管理的宣讲,采用专题讲座等方式宣传有关规定,帮助学生了解各项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每年做好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根据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工作要求,我校制定了中高职贯通专业学籍管理补充规定。为规范我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和专业实践的管理,培养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拓宽知识视野,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制定了《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与实践期间学籍管理与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规范学生出国(境)期间学籍管理和学分转换。




支撑材料: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育收费项目与标准(2019)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育收费项目与标准(2020)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

沪工外院〔2019〕31号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职工年金交费方案(2019年5月修订)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中高职贯通专业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2018年3月)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2018年6月修订)

沪工外院〔2018〕65号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调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劳动合同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20年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章程(外省市)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20年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20年招收应届“三校生”招生章程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20年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9年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9年招收应届“三校生”招生章程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9年专科自主招生章程.pdf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职工年金交费方案

沪工外院[2015]65号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2014年度教职工年金交费方案

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与实践期间学籍管理与学分转换管理办法

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