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坚持依法自主办学,早在建校之初就制订颁布了《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章程》。按照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原则,建立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校长依法行政、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形成了较健全的决策执行与监督反馈机制。《学院章程》对学校的性质、办学宗旨、组织机构、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学校行政机构的组成及职权、党组织的产生及职权、学校资产的管理与处置;章程修改程序等主要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学校章程》经市教委核准,在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了登记,同时,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布。学校董事会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努力构建与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管理、按章治校。逐步推行院系两级管理。学校规章制度比较完善,定期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改、汇编。通过网站、文件及文件汇编等方式及时向广大师生公开。
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在年度考核中,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定期召开党的“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进作风、提高实效。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校党委及时调整配齐各基层支部书记和支委会成员;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采取听报告、集中学习和自学、赴兄弟院校和革命圣地参观考察等形式开展培训,同时由党办加强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学校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带头查摆问题,分析原因,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在组织发展工作中,举办基层党支部组织员、宣传员培训班,通过实务培训,进一步严格了程序和标准,全面推行发展党员二级公示制度,继续扩大发展表决票决制,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
学校党委抓好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工投入到学校事业中来,全力支持董事会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多次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参与制定了《学校创新发展行动三年工作计划》,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全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人才培养和学校发展描绘了新蓝图。校党委准确定位,正确履行职责,确保了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决策机构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联系基层单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