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8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日期:2018年4月29日至2018年5月1日(周日至周二),共3天。5月2日(周三)正常上班。学生和辅导员请于5月1日晚八点前返校。
二、请各院系加强学生出行安全和法制教育;各部门4月28日离校前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三、4月28日(周六)正常上课,教学内容为4月30日(第九周)周一的课程。下午4点以后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在节后补课。28日校车于下午4点10分发车。
四、放假期间值班按本学期行政值班表执行。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