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优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1-03-02浏览次数:384

 

各系部:

为顺利完成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优青”科研专项基金项目申报,请各系、部组织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先进行校内申报工作,材料(优青申报表文字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于201145前交人事处,申请人及材料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合格者,推荐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评审立项。

2011年“优青基金”选拔对象应为2009831后进入高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职青年教师。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132

 

 


附件1: 优青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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