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
三、
四、
五、3月9-10日9:00-15:00,过学院资格线的考生符合招生章程中加分条件的证明(包括复印件)收取截止日期。收取地点:五号楼一楼学生服务中心。
六、3月15日公布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七、
八、3月24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3月28日录取新生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学院报到。
十、 5月新生入学,进行通识教育。
学院招生处
2009年2月25日
一、
二、
三、
四、
五、3月9-10日9:00-15:00,过学院资格线的考生符合招生章程中加分条件的证明(包括复印件)收取截止日期。收取地点:五号楼一楼学生服务中心。
六、3月15日公布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七、
八、3月24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3月28日录取新生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学院报到。
十、 5月新生入学,进行通识教育。
学院招生处
200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