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全面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的基本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总体水平,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落实教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董事会的办学宗旨和加强一流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意见,经研究决定,学校将设置部分高级职称岗位(学校特聘教学型教授岗、学校特聘教学型副教授岗),通过竞聘上岗方式,聘任部分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胜任任职岗位职责的教师上岗任职。
一、岗位名称
1、特聘教学型教授岗位。
2、特聘教学型副教授岗位。
二、任职资格
(一)竞聘特聘教学型教授岗位的教师,原则上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贯彻落实教书育人、立德树人成绩显著,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思想政治表现优秀,教师职业道德高尚。
2、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并担任4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
3、具有较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独特的教学风格,独立讲授过2门及以上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治学严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秀。自任职副教授以来,学生评教、督导评价优秀。
4、具有扎实的科学研究和科研合作管理能力。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独立完成专著1部;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的教学、科研、创作、实践成果等奖励;或参于过省部级以上重要项目的研究。
5、在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指导学生在区域以上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二等奖;或带教新教职员工业绩突出。
6、在本校工作满10年,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成绩优秀。担任或担任过二级学院管理工作,为学院发展、专业建设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工作业绩出色,或获得过市级以上的各类奖项。
7、申报者需要有学院和两名正教授的推荐。
(二)竞聘特聘教学型副教授岗位的教师,原则上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贯彻落实教书育人、立德树人成绩显著,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思想政治表现优秀,教师职业道德高尚。
2、具备本科学位,并担任6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4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讲师职务满1年。
3、具有较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扎实的教学风格,独立讲授过2门及以上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治学严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自任职讲师以来,学生评教、督导评价优秀。
4、具有较为扎实的科学研究和科研协作能力。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独立完成专著1部;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市级以上的教学、科研、创作、实践成果等奖励;或承担或参于过校级以上重要教学科研项目的研究。
5、在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指导学生在区域以上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得各类奖项;或承担过带教新教师的工作,业绩显著。
6、在本校工作硕士满5年,本科满8年,为学院发展、专业建设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工作业绩出色,或获得过校级以上的各类奖项。
7、申报者需要有学院和2名高级职称教师的推荐。
三、特聘教学型教授岗位和副教授岗位的任期、考核与主要职责
(一)特聘教学型教授岗位和副教授岗位任期一般为四年,两年进行中期考核,终期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
(二)教学型教授岗位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思想政治表现优秀,师德师风、教师职业道德高尚。
2、每学年承担1—2门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的系统讲授,教学效果优秀,并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积极带头落实课程思政项目。
3、积极推进学院和本专业的教学改革与创新,完成1--2项校级以上的教学改革项目,或完成1--2门的教材编写并公开出版发行,或作为主要参于者获得市级以上的教学类奖项。
4、在任期内撰写3篇以上有关教学研究、教育改革以及相关内容的论文、论著等,并在全国核心期刊或重要期刊上公开发表其中的1篇以上。
5、承担二级学院的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和专业的规划、发展和建设,负责师资队伍的建设,承担青年教师的 “传帮带”等工作。
(三)教学型副教授岗位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思想政治表现优秀,师德师风、教师职业道德高尚。
2、每学年至少承担2门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的系统讲授,教学效果优秀,并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积极落实课程思政项目。
3、积极承担学院和本专业的教学改革与创新工作,作为主要参于者完成1--2门的教材编写并公开出版发行,或作为参于者获得市级以上的教学类奖项。
4、在任期内撰写3篇左右有关教学研究、教育改革以及相关内容的论文、论著等,并公开发表其中的2篇以上。
5、承担二级学院的专业建设工作,承担青年教师的 “传帮带”等工作,主动承担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
四、竞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1、竞聘程序
⑴个人提出申报
⑵学院完成推荐
⑶学校组织资格审查
⑷学校组织进行竞聘教师答辩
⑸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
⑹学校聘任委员会聘任
2、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2月
2020年11月9日至20日 个人提出申报,学院推荐,填写表格
2020年11月20日向人事处递交材料
2020年11月20日至26日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
2020年11月26 日至12月4日 学校组织进行竞聘教师答辩
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
学校聘任委员会聘任
五、特聘教学型教授和副教授享受特聘岗位津贴。
六、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