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校学术仲裁委员会的决定
为了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学术仲裁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陈万里
成员:陆效用、王正明、谈理、李爱群(排名不分先后)
秘书:汤丽佳
以上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