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引导、管理我院学生社团活动,激发各级各类学生社团的潜力,调动学生社团的竞争意识和社团骨干的积极性,保持学生社团的生机和活力,促进社团活动竞争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促进我院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选对象
“星级社团”评选对象为全校所有登记注册的社团。
二、评选等级
“星级社团”评比等级划分为:一星级社团、二星级社团、三星级社团。
三、 评选条件
1、一星级社团
(1)社团有规范的章程;机构设置稳定、运转合理、决策民主;换届选举制度化、民主化;社团经费使用严格、合理、公开;有规范的会员注册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2)社团有挂靠单位,并配备指导老师。
(3)定期开展社团活动,及时提交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活动。
2、二星级社团
(1)达到一星级社团标准。
(2)社长工作积极投入,与校团委社团管理部配合默契、有效,能够自主与外校进行联谊、活动,社员之间团结、友爱,有一定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3)导师能热心于学生社团,并能定期给予专业化指导,社团与挂靠单位联系紧密。
(4)活动组织有序,安排紧凑,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富于创新,社员参与热情高,有利于社员综合素质提高。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活动,要求品位高,受益面广,有一定的影响力。
3、三星级社团
(1)达到二星级社团标准。
(2)注重形象宣传,有社团自己的网页和图文资料库(可申请链接于院团委网页),宣传效果良好;与外校交流密切,在校内富有影响力,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
(3)每学期至少有两次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活动,活动成效明显并总结成册,社员反映好,能借助电视台、广播台、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活动宣传报道,能积极主动地对社团活动进行调研。
四、评选程序
1、在院团委的监督下,由校团委社团管理部负责评选整个过程的的监督、实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每年4月由院团委、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组织评委会进行评选,参评社团对照评选条件向社团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2000字左右的社团工作年度总结材料(文字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并附上相关活动图片等资料,以及在校内外活动和比赛中获奖的各种表彰证书复印件,有科研成果的社团还需要上交发表论文和著作的复印件。
3、由社团指导老师、社团挂靠单位根据社团的申请情况作出书面鉴定上交校团委社团管理部。
4、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和社团申报材料并综合各方意见按一定比例评出一星级社团、二星级社团、三星级社团若干名。
五、奖励设置
1、学院为“星级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二星级社团500元活动基金奖励,三星级社团1000元活动基金。
2、学院为二星级社团和三星级社团的负责人颁发优秀社团干部等荣誉证书,并通报给其所在教学单位,在其所在教学单位的各类评比中享有与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团干同等待遇。
六、其他
1、有下列情形者,取消评选资格:
(1)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社团成员投诉较多的。
(2)被校团委社团管理部认定乱收费或者收费不规范,又不认真整改的。
(3)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4)有其他违反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章程和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
(5)上报活动总结和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6)社团负责人无故缺席社长例会2次以上(含2次)的。
2、社团连续两年(含两年)不参加申报评选的,由社团联合会进行调研,根据情况予以整改或转移到院级社团。
七、附则
1、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共青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校团委社团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