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内部评聘实施办法》(沪工外院[2018] 14号)的精神,2019年度学校内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现已开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教职工可结合自身情况,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自行申报学校内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高级职称评聘的教职工,下载并填写《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或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思政类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思政工作者专用,不适用于思政课教师)、《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
三、申报人同时需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成果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论文著作以及反映本人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有效材料等;申报高级职称者,上述表格及材料一式五份,所有申请表、评议表均双面打印。上述材料于12月6日前交学校人事处。
四、申报内部专业职称者,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时交纳评审费:申报高级职称者,需交纳1500元。
五、评审时间及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教职工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下载表格并填写。
2.对于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二级学院可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提供5名专家名录(其中校外2名,校内3名),学校人事处根据上述名录,将申报材料送专家评审,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可根据专家意见,向学校提交评聘建议,最终上报学术委员会审定。
3.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
4.学校校长办公会聘任。
人事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