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办得好不好,取决于每个专业办的好不好。特色专业给学院带来的,是一种核心竞争力,专业强则学校强。为进一步加强、加快学院相关专业建设步伐,提高专业建设的水平,保障学院“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经学院党政班子讨论决定,从本学期起在非语言类系相关专业试行专业主任制,原教研室主任制撤销。
一、专业主任的目标管理
根据学院“三年行动计划”,专业主任对相关专业建设的目标、验收指标,以及专业年度建设任务负责,对专业建设实行目标管理。
二、专业主任的任职条件
专业主任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科学的职业教育理念、改革创新意识、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和专业规划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相应的职业教育经历,或有三年及以上企业经历。
4.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5.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曾获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②曾获市级及以上荣誉或奖项;
③曾获上海市高职院校名师称号;
④曾获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
⑤曾任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
⑥曾担任国内外相关企业业务主管。
三、专业主任的聘任程序
1.申请与推荐:根据专业主任的目标管理和任职条件,由系主任推荐人选,向人事处提交推荐申报书。
2.资格审核: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向学院提出推荐意见。
3.任职答辩:由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系领导和学院领导组成答辩评审小组,根据答辩评审情况提出聘任意见。
4.学院党政班子根据聘任意见,讨论研究后确定聘任名单并张榜公布。
四、专业主任的职责权利
1.职责:再系的统筹下,履行专业主任职责并完成目标任务。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执行;
(2)负责制定专业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执行;
(3)负责制定专业专项建设经费预算并组织执行;
(4)负责组建和建设专业教学团队;
(5)负责开展本专业校企合作,推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6)负责本专业校内实训基地的规划和建设;
(7)负责开展和本专业有关的社会技术服务和培训。
2.权利:根据学院与系部签订的专业建设任务书书,对学院批准下拨的相关专业建设经费拥有支配权。
3.待遇:岗位津贴为每月600元。
五、专业主任的任期
专业主任一般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六、考核与管理
学院每年对专业建设指标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对专业主任进行独立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按计划完成专业建设任务并达到验收要求的专业主任给予奖励;对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专业主任予以批评直至解聘。
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的审查工作由学院审计监察室与财务处负责。
七、其他
1.暂无符合专业主任条件的专业,可配备专业副主任,主持专业建设工作,岗位津贴为每月400元;学院和系要帮助其制定专业主任引进计划或培养计划,各系应按照标准落实引进或培养计划,限期配备专业主任。
2.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实施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