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学生病假制度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7-04-06   浏览次数:190


本着关心学生身体健康和加强病假管理,特制定学生因病休息的病假制度和管理办法。

1、学生因病办理休学、复学手续和出具的医院病假单需经卫生室登记签字后有效。

2、学生因发热、急性肠胃炎、哮喘发作等和各种器质性疾病有明显临床症状时,医生视情况开具病假单,学生不可无理要求病假。

3、学生取得病假单后方可休息,一律不补办病假,不可为他人代开病假单。

4、女生经期一般不出具病假,体育课可老师提出不参加剧烈运动。

5、慢性疾病需要去医院就诊的,由学生自行安排业余时间,卫生室一律不出具病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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