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7-12-01   浏览次数:2614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我校突发的重大刑事案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状态的界定

      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是指在我校内发生的,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和危害,对社会治安的稳定有重大影响,并可能产生重大后果的案件。根据紧急和严重程度及类别分为群体性械斗案件、劫持人质案件、恐怖案件、投毒案件、纵火案件。当校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启动本预案:

(一)群体性械斗案件为我镇某处发生两个以上群体械斗,造成群死群伤的案件。

(二)劫持人质案件为我校某处发生犯罪嫌疑人劫持师生为人质的案件。

(三)恐怖案件为我校某处发生由恐怖分子制造的,以人群、交通工具、建筑物等为破坏目标的恐怖案件。

(四)投毒案件为我校某处发生犯罪嫌疑人在食物、水源等处投入有毒物品,造成多人中毒、死亡的案件。

(五)纵火案件为我校某处发生犯罪嫌疑人蓄意放火,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案件。

二、组织指挥及职责

       校成立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由院党委书记任总指挥,由科教圆区派出所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各系、处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下设4个组,即:应急处理组、宣传教育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救援组。辖区内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校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其职责:

1、应急处理组:由后保处负责,各系、处室等部门协助。负责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围观群众的疏散。

2、宣传教育组:由学生处负责,后保处、各系辅导员等协助。负责对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地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全面、准确地做好政策宣传和对外宣传。

3、应急救援组:由校保健室负责。负责对现场的伤员进行抢救及伤员的转移。

4、后勤保障组:由后保处、财务处负责。负责上级领导、校指挥部及工作人员所需车辆及用品的供应。负责为处置重大刑事案件提供经费保障。

三、应急情况的处置

(一)警情报告。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刑事案件警情,事发地要在第一时间内按《总体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报告,同时实施现场控制。

(二)指挥部启动预案并发布指令。校指挥部接到警情报告后,根据警情发生地的情况和公安部门的专业意见,启动预案,迅速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后保处,并视情设置现场指挥部。

(三)各应急组投入工作。各应急组接到指令后,应于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四)应急处置。接到发生群体性械斗案件、劫持人质案件、恐怖案件、投毒案件、纵火案件的报警,校应急管理指挥部立即向区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适时启动《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相关人员迅速赶至现场,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安排下,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现场秩序,疏导围观师生,尽量缩小影响范围;全力做好事发地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做好受难师生的安抚工作;保健室应做好现场伤员的救治和伤员的转移工作。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后保处

2015年9月

(2017-2018年度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