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支队全名为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平安志愿者分队。
第二条
本分队是以我校退伍学生为主社团组织,是在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工部(武装部)、后保处的指导和组织下,由在校大学生自愿参加,学习安全、消防方面各种知识及弘扬军队优良传统的学生兴趣社团。
第三条 本分队的宗旨是:维护学院治安、增强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军事素养、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用军人的纪律意识和优良作风带动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
第四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 活动及相关原则
第五条
分队活动原则
1.本分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将严格依照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社团活动的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2.本分队活动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实事求是,勇于对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观察、讨论、分析,从而激发广大同学的安全意识;
3.本分队成员的发展:面向全校所有退伍学生;
4.本分队活动记录:由文秘组负责活动全程记录,活动结束后总结活动情况并备案为分队内部资料。
第六条
活动内容及形式
1.协助学校武装部、后保处开展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为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大学生平安志愿者队伍、消防志愿者队伍选拔人才,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2.定期组织队员观看安全教育及相关消防知识教育影视片;
3.组织会员学习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组织知识竞赛和研讨活动;
4.在各重大节假日期间展开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5.组织经常性的安全常识、消防知识题材讲座;
6.组织观看各类涉安全常识、消防知识的展览,如火灾的危害等,并根据情况组织会员到部队参观学习;
7.积极开展互帮互助,与部队联谊等活动;
第三章队员
第七条
申请入队条件
拥护本分队章程、热爱校园、关心校园建设、愿为本分队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八条入队程序
1.提交入队申请,填写队员登记表及入队申请书;
2.经分队委员会面试,择优选拔入队。
第九条队员享有的权利
1.在队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分队的工作享有批评权和监督权;
3.对分队章程、制度提出修改建议和权利;
4.对分队活动提出建议的权利;
5.对分队活动的知情权;
6.获得分队服务的优先权;
7.参加分队活动的权利;
8.有退出分队的自由。
第十条 分队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分队章程,执行支队决议;
2.维护分队的合法权益;
3.完成分队交办的工作;
4.积极参加分队活动;
5.不发表不利学院及分队的言论;
6.维护本分队形象和名誉。
第十一条 队员退队应上交退队申请,队员无故三次不参加团体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队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组织机构
分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小队长三名全面负责分队工作。分队实行分队长负责制,队长对本分队的工作负领导责任。队长因故不能负责协会工作,由副队长代队长之职处理分队工作。
分队由下属四个组组成,另有分队顾问。
分队各组职责:
文秘组:
负责协助队长处理协会内各项事务;
负责平安志愿者分队会议的人事通知、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
负责保存分队各类资料档案及队员个人档案;
负责考评分队各部工作的开展情况;
其他应由文秘组行使的职责。
组织宣传组:负责分队宣传工作、活动的组织、工作策划,进行具体的组织安排及内部组织的管理,相关活动保障;
负责各类活动的摄影;
负责搜集涉及安全、消防方面的信息及资料等;
其他应由组织宣传部行使的职责。
外联组:
负责校内外的一切事务联系,商业赞助,高校合作,校外活动联系;旨在拓宽校际交流,树立良好形象,促进校内外的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文化交流,扩大我校影响力; 为分队筹措活动资金;其他应由外联部行使的职责。
作训组:
负责开展日常会员的体能训练工作;负责开展分队队员的体能训练考核; 其他应由作训部行使的职责。
第五章财务管理及其使用原则
第十三条经费来源
1.上级拨款
2.赞助
3.捐赠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分队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财务记录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定期上报社团联合会。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分队资产。
第十六条换届前必须接受社团联合会或校团委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奖惩原则
第十七条每学期期末对队员进行评比,表彰工作突出者。代表协会参加学校及校外活动获奖者,为分队赢得荣誉者,分队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言行有损学校及平安志愿者分队形象的,对此认识态度恶劣者应予以开除出会处分。骨干队员对分队工作敷衍了事,玩忽职守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予以批评、降级直至予以退会。对违反本队规章制度的队员,目无组织,不听劝告,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第七章保密制度
第十八条本制度针对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平安志愿者分队全体会员。
第十九条会议内容保密
对于本分队召开的任何会议,对于会议中讨论、通过或制定的涉及分队建设方向或重大决策、变革等重要的内容,与会者不得向本分队任职人员以外人员透露,若向普通分队介绍,须经各组长同意。
第二十条协会文件(包括电子稿)的保存
分队的各类文件,若文件中涉及分队建设方向或重大决策、变革等重要的内容,各任职者应将文件妥善保管(要求普通文件用档案袋保存,队长、文秘组各一份,电子文件放入专用文件夹内并且不得通过互联网向外传播)不得向分队以外人员传阅,若向普通队员介绍,须经各组组长同意。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情况及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条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可以修改章程
1.为适应学校相关政策变而修改章程;
2.分队的发展壮大因此需要更加合适的章程时;
3.在分队的运作过程中发现的现有章程中的不适条款时等等。
第二十二条章程修改程序
若出现符合以上特殊情况时,可以依照修改程序修改分队章程。
第二十三条提议
提议者在分队运作过程中发现需修改章程时,需要拟一份《章程修改提议书》(须注明修改原因、修改建议等等),并递交队长、副队长审议。协会审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提议书》需提交到社联审核,审议通过后,分队颁布新章程,并报送校团委。
第九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各部具体职能及工作范围(队员大会后经研究决定再行添加)
第二十五条《财务制度》
1.分队经费主要来自上级的拨款、社会资助等。分队经费由文秘组保管,分队文秘组建立专用账本,具体记录资金的使用情况。
2.分队经费主要用于协会各项活动的组织,经费支出情况需由文秘组定期向会员及上级汇报。在分队例会召开期间(非正式会议除外),文秘组组长需向队长以及分队做财政预算和支出的报告,各成员有质疑的权利。
3.每次活动的经费开支由活动负责人提出经费预算情况,经队长、副队长和各组长审核同意后,预支50%,其余50%以事后报销的方式予以报销。每笔支出队长必须签字,注明经手人,见证人和用途。
4.定期开会时由文秘组公布报账,任何人不得以协会名义进行非正当的经济活动。
第二十六条《会议制度》
1.为有利于分队的规范运作,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平安志愿者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全员大会。各组组长例会规定每周举行一次,以讨论分队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规划下一步工作的展开、实施。各组内不定期由组长召集举行会议,以增进组内队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活动期间,队长、副队长及各组组长如需要,可在例会时间规定外召开工作会议。
2.分队每次举行的会议由文秘组做会议记录,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精神、与会人员讲话主要内容及会议决定等,以供备案及考评。
各组需要由指定人员做工作记录,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精神、与会人员讲话主要内容及会议决定等,以供备案。
3.每次会议所有与会人员不得迟到,如确有要是不能准时到会或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以书面形式请假。
4.每次会议,与会人员必须签到,有关记录作为个人考评依据。
5.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应一律关机或设为静音,重要会议期间,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以保持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七条《关于纪律等的相关规定》
1.队员的仪容要整洁,举止要端庄,谈吐要文明,精神要振作,姿态要良好。会员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支队的声誉;要有见义勇为,积极救助的精神,队员不得参加宗教迷信活动,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2.请假与销假,需经组长、队长或副队长同意,普通队员由各组长批准,组长以上由队长同意,同时需登记。
指导单位: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后保处
分队顾问:(建议是现役部队)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平安志愿者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