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工作制度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7-12-04   浏览次数:395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积极认真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维护学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安保人员应熟悉公司每个员工,熟悉学院主要领导,熟悉业务,不断学习,掌握业务技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安保人员。

3、保安员采用定岗、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形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4、准时接班(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记录。负责监督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工作,不得擅自代人打卡。面对突发事件,敢于处理,做到处事冷静、果断、不推诿,如有不能解决的须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5、当班时,应精神饱满,不留胡须、长发,着装规范,保持服装整洁。礼貌用语,见人主动热情招呼问询,用好“你好、请问××事、找谁”。日班当班基本以跨立姿态动作为主(日班立岗时间:上午700~830、中午1100~1230、下午330~500)。

6、根据岗位要求,不定时巡视,切实做好“三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窃,密切注意周围一切动向。当班时,如确有急事离岗,应与领班联系,直到有人顶岗,方能离岗,决不允许擅自离岗。用餐:以换岗用餐,时间为20分钟(具体岗位用餐视情况而定)。

7、所有安保必须积极配合做好门房内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无杂物及卫生包干区域(大门移动等),并定期大扫除。

8、负责本院区的机动车辆、自行车的管理和保管。非本院车辆不得驶入,若确需驶入的车辆需登记其车辆号码、驶入原因等,并调换临时车辆通行证,如有可疑要查明后方可放行。维护院区交通秩序,保障院区内车辆安全。下班后,巡查人员对办公室的电源、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上报主管领导。

9、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必须在三个校区之间的马路上认真值岗高度注意维护学生过往安全。指挥、疏导车辆慢行,保障师生快速、安全通行。

10、门岗做好登记工作,贵重物品、大件物品、学院物品离开本院,应持有有关部门签发的放行条,否则不予放行。

11、禁止各类流动闲杂人员出入,对装修人员及施工人员要凭证出入,无临时出入证不得放入。

12、在本院区内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抢救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制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13、维护学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人员进行劝阻、制止。

14、接受公安机关委托,协助辖区民警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对破坏本区治安秩序的人进行劝阻、制止,直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5、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治安条例,严禁打骂和无故刁难他人,不得索要钱物、乱罚款等;对嫌疑人员,不得殴打和擅自审讯,只能严加看管,并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6、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要熟悉、执行安全防火规章制度,规范操作防火设备。如违反制度者:视情况分别给予:处违约金20~150元、降薪、调岗或辞退的处理。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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