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等文件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落实中华优秀文化平台课的全覆盖,结合学院加快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要求,在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提倡人才培养的多路径设计,对2017级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修订意见
1.聚焦“培养人才,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技术技能、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2.语言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语言类专业围绕“打好基础、听说领先、考证考级、注重应用”的要求,适当加大语言专业听说课程和文化拓展类课程的比重,有重点地保证专业课程和主要实践环节的课时安排。
(2)科学合理地确定培养规格和知识能力要求,并做出相匹配的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环节安排,尤其要注重加强听说能力的培养;针对入学时不同语言水平的学生,可视条件有计划地尝试分层教学设计。
(3)提倡“打好基础,听说领先”,更多地采用现场教学、项目教学、讨论式教学、第二课堂等教学方法;以真实或模拟仿真的任务为实习实训项目,提升学生职场环境中的商务外语沟通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可对《视听说》等课程安排小班教学,对于《语法》、《阅读》等课程合班上课,合班上课和小班上课的总课时原则上保持平衡,专业总课时不超出学院规定。
(4)探索外语应用能力+职业能力辅修的教学安排,明确相关职业资格考证的要求,继续探索语言类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小语种对于公共英语课安排,可以根据专业需要做出相应调整。
(5)特别要注意继续改进目前存在的第二学期、第三学期课程偏多,第五学期部分系课程偏少的状况,科学合理制定每个学期的课程。
3.非语言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非语言类专业要突出“能力本位、任务引领、校企合作、双证融通”的要求。各专业重点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积极争取企业参与培养计划的修订,听取行业、企业的意见与指导,对开设的课程和实践环节进行全面的审核,根据职业技能培养目标和考核标准,优化设置相应的课程与实践环节。
(2)在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就业岗位时,应明确学生应该掌握的知识与能力、学生的就业岗位、地方经济发展对本专业发展提供的机遇等。
(3)在确定课程和实践环节安排时,要理清相关课程与培养目标之间的关联度;课程开设的必要性、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课程开设与学生能力之间关联度。对校内实习、轮岗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毕业综合训练等多种实习形式,要做出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可监控、可验收的教学安排。
(4)在确定专业的职业能力标准时,要认真考虑自主学习能力、交流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与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之间的关联度。
二、总学时及公共课程安排
1.学时安排:三年总学时不低于2200学时,应用日语、应用德语、应用韩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俄语、应用法语等专业不超过2500学时,其他专业不超过2400学时;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总课时量也按此标准执行。
各类课程比例原则上按照公共通识课程25%、专业基础课20%、专业课30%、专业拓展课程10%、毕业实习和综合训练15%的比例,可根据专业特点做出适当调整。2.学分要求:理论课程以16-18学时为1学分;体育课程以32学时为1学分;实训课程以1周为1个学分,共计28学时;其他课程每学分对应16学时。毕业实习(1)(第五学期后八周)共计96学时,8学分;毕业实习(2)(第六学期前八周)共计96学时,8学分;毕业综合训练(第六学期后八周)共计160学时,10学分。
3.公共课程规定:学院目前提供的公共课程见下表。各系、各专业可以参照执行,也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提出修改建议。2017级将继续尝试让学生在公共外语课程上有更多的选择权和更大的自主权,鼓励首选英语,支持选择日语、韩语等为公共外语。公共选修课包含网络选修课和校内开设的选修课,校内开设的选修课1个学分以学院特色课程为主或专业选修课为主,另1个学分为2“中华传统文化精要”课程,面向全体2017级学生,课程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学分为1。
4.毕业实习可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学生需要进行分类安排。
公共课程的学时、学分及开课学期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对象 | 学期 |
1.思想政治课(基础) | 32 | 2 | 全校 | 第1学期 |
2.思想政治课(概论) | 36 | 2 | 全校 | 第2学期 |
3.心理健康 | 16 | 1 | 全校 | 第1或2学期 |
4.形势与政策 | 16 | 1 | 全校 | 第1、2学期 |
5.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 24 | 1.5 | 全校 | 第1学期8学时 第4学期16学时 |
6.军事训练 | | 3 | 全校 | 军训周安排 |
7.体育 | 32+32 | 1+1 | 全校 | 第1-2学期 |
8.计算机应用基础 | (16)+48+32 | (1)+3+2 | 全校(不含艺术设计系) | 第1-3学期 |
9.高职公共英(日/韩)语 | 256 | 4+4+4+4 | 文法、商务、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第1-4学期 |
192 | 4+4+2+2 | 法语、韩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德语、艺术设计系 | 第1-4学期 |
10.职场英语视听说 | 128 | 2+2+2+2 | 商务、文法系 | 第1-4学期 |
11.应用数学 | 64+64 | 4+4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第1-2学期 |
12.高职高专数学 | 64 | 4 | 国际商务、会计专业 | 第1或第2学期 |
13.职业汉语与应用文写作 | 36 | 2 | 全校(不含艺术设计、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第1或2或3学期 |
14.职场办公设备使用实训 | 28 | 1 | 全校(不含艺术设计、机电与工程系) | 第2或3、4、5学期 |
15.公共选修课程 | 18+18 | 2 | 全校 | 第1-4学期(修满学分即可) |
16.德育测评 | | 5 | 全校 | 第1-5学期 |
17.安全教育 | | 3 | 全校 | 第1-5学期 |
18.毕业实习(1)(2) | 96+96 | 8+8 | 全校 | 第5学期后8周,第6学期前8周 |
19.毕业综合训练 | 160 | 10 | 全校 | 第6学期后8周 |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收的专业名称确定。
2.专业代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收录的专业代码确定。
3.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专业)。
4.学制与学历。学历为大学专科,学制根据不同招生对象有以下几种:三年制、五年制(中高职贯通专业)。
5.就业面向。明确与本专业最直接相关的职业领域、工作岗位等,包括初始岗位和发展岗位群。
6.培养目标与规格。明确专业定位面向的主要职业岗位的描述和职业核心能力;明确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知识要求、能力要求、职业态度要求等;明确毕业条件。
7.职业证书。明确针对核心职业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针对职业核心能力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要求。
8.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教学内容)。明确课程体系的架构与说明,区分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对专业核心课程要有简介,教学进程安排及说明等。明确对于毕业实习和毕业综合训练的教学安排。特别要注重对学有专长学生的培养方案设计。
9.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建议。明确专业教学团队,教学设施,教材及图书、数字化(网络)资料等学习资源,教学方法、手段与教学组织形式,教学评价、考核,教学管理等要求。
10.继续专业学习深造建议。为体现终身学习理念,明确本专业毕业生继续学习的渠道和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专业面向。
四、时间安排
1.2017年4月 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
2.2017年5月 完成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稿并自行组织专家论证;
3.2017年6月 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7年3月17日